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包括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和在我校入伍后退役复学的学生。退役士兵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三是有退役证。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若符合以上条件,均可以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退役士兵学费减免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每学期1650元。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取消只能享受一个学制期的限制。退役士兵学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年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报送材料
1.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2023级新生退役士兵需要于10月13日报送以下资料:
《2023-2024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及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身份证明(纸质版),《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附件2,电子版),《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2023年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2.符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同学于10月13日报送以下材料:《2023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上报退役证复印件1份、加盖在读学期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复学后学信网截图1份。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917-3566205